关于钱昊城同学转学的公示

        现有学生钱昊城,2023年以高考成绩621分录取为我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该生因家庭原因申请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大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继续学业。考虑到该生的实际情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学〔2015〕59号)规定要求,经浙江工业大学确认,我校拟同意钱昊城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7日15:00止。公示期内,如对同学转学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宁波诺丁汉大学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8000(ext.8745)

电子邮件:Student-registry@nottingham.edu.cn

日期: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