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Image

国内本科生费用

  • 学费标准:学校各专业学费均按教育成本收取。2025年本科新生的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1万元/人(待审批)(2+2专业的后两年学费另计,按照英国诺丁汉大学学费收取)。
  •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人或4500元/人。

如果您是来自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或者其他海外国家的学生,请访问我们的英文网站了解学费和奖学金等相关信息。

 

亲属奖学金

       宁波诺丁汉大学设立了亲属奖学金。宁波诺丁汉大学校友或在读学生的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申请宁波诺丁汉大学的本科生项目可享受 10% 的学费减免。

       如需申请本项奖学金,请在高考录取后,提交相关证明,例如亲属关系证明、亲属的毕业证或在读证明等。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5年博雅奖学金条例

总则

        作为中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和国际化高等教育创新领导者,宁波诺丁汉大学制定《博雅奖学金奖学金条例》,旨在激励怀揣创新精神与探索热忱的杰出学子报考我校,为其搭建展现才华、追逐梦想、实现自我价值的广阔舞台。学校将从高考统招批次中遴选高考成绩突出的学生,发放 “李叶耀珍奖学金” 和 “优秀新生奖学金” 。

         本条例及实施细则适用于2025年高考普通类平行批次录取的学生。本条例中的奖学金不可兼得,以最高额为限定。宁波诺丁汉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解释权和决定权。

第一章 奖学金概况

(一)李叶耀珍奖学金

         “李叶耀珍奖学金” 由香港乐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李达三先生和他的夫人叶耀珍女士于2008年捐资设立。 “李叶耀珍奖学金” 旨在奖励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爱国爱乡、勤奋自律,具有创新精神、批判性思维,敢于挑战自我,且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学子。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 由宁波诺丁汉大学和宁波诺丁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旨在奖励高考成绩突出,入校后各方面表现优异且具备创新及探索精神的优秀学子。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2025年全国高考普通类平行批次录取的本科新生,考生须为非征集志愿填报我校。

第二条:奖学金金额

奖学金类型奖学金级别奖学金金额(人民币/年)评定周期最长发放年限
李叶耀珍奖学金 /
全额学费/学年 一年一评 4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 半额学费/学年 一年一评 4年
二等奖 四分之一学费/学年 一年一评 4年


第三条:评定条件

        博雅奖学金评定以学生入学当年的高考成绩位次号作为资格评判标准,我校认可各省(区、市)考试院承认的高考加分,参评奖学金的学生高考成绩对应的位次号须符合下表中所在生源省(区、市)及科类对应的位次号之内(含)。

老高考省份

省(区、市) 文科 理科
李叶耀珍奖学金 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李叶耀珍奖学金 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新疆 600 1000 1200 2000 3000 4000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


省(区、市)   首选科目:历史
首选科目:物理
李叶耀珍奖学金 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李叶耀珍奖学金 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河南 2000 3000 4000 7500 15000 22000
四川 2000 3000 4000 6000 10000 15000
云南 1000 1500 2000 3500 5000 7000
陕西 1000 1500 2000 3500 5000 7000
山西 1000 1500 2000 3500 5000 7500
内蒙古 600 1000 1500 2500 4000 5000
福建 1000 1500 2000 4000 6000 10000
重庆 1000 2000 3000 4000 6000 10000
辽宁 1000 1500 2000 4000 6000 10000
广东 1500 2500 3000 7000 10000 15000
河北 1000 2000 3000 6000 10000 15000
湖南 1000 2000 4000 5000 8000 12000
湖北 1000 2000 4000 5000 8000 12000
江苏 1500 2000 3000 5000 9000 12000
安徽 2000 3000 4000 6000 10000 16000
江西 1500 2000 3000 7000 9000 11000
黑龙江 1000 1500 2000 5500 7500 9000
吉林 600 1000 1200 2500 4000 5000
广西 1000 1500 2000 4000 6000 8000
贵州 1000 1500 2000 3500 5000 7000
甘肃 1000 1500 2000 3500 5000 7000

新高考“3+3”模式省份

省份   李叶耀珍奖学金  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山东 8000 15000 21000
海南 1500 2500 3500
北京 4000 5000 7000
天津 4000 5000 7000
上海 4000 5000 7000
浙江 7000 12000 15000


备注:
考生高考分数对应的位次号以当年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一分一段”表中该分数的最高位次号为准;我校仅参考各省(区、市)考试院对外官方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第四条:奖学金的发放

  1. “李叶耀珍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放,原则上发放四年,一学年一评。第一年奖学金由新生的高考成绩确定资格,金额将在第一学年学费中给予抵减。第二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发放,将在每学年秋季学期由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奖学金资格者的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复评通过后,可获得当学年奖学金。若学生未能通过复评,则取消上一学年奖学金资格;
  2. “2+2” 专业的学生只能参与前两年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学习期间的奖学金评选资格,后两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学习期间不能享受此奖学金;
  3. 复评办法:第二学年及以后各学年 “李叶耀珍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复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在校期间成绩要求: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各门课均无补考且均分须达到在65分(含)以上或位列当年该专业排名的前10%。
  • 其它在校表现要求:

          1)学生在前一学年中体育课、中国文化课成绩合格(均无补考);

          2)学生在前一学年中无学术不端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

第五条:其他管理条例

  1. 凡学生连续2年未能复评成功,则该生后续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2. 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休学学年奖学金评选资格;
  3. 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若中途转、退学,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金额;
  4. 学生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及取消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
  5. “李叶耀珍奖学金” 和 “优秀新生奖学金” 均不可与宁波诺丁汉大学其他在校生学术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执行校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 兼得,实际以最高额为限定,但与在校期间的其他综合类奖学金可兼得。
  6. 本奖学金条例解释权归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录取办公室。

 

 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录取办公室

二零二五年六月